《厦门日报》(记者谭新义,通讯员海法轩)一名男子结婚后出轨,他以自己和情妇的名义秘密购买了房地产。然后,该男子由于夫妻之间的关系向法院提出离婚,并故意隐瞒其财产。最近,海沧法院发布了此案。
小伟和小红(均为化名)于2005年结婚。结婚后,他们住在小微在婚前购置的财产中,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最初,四口之家度过了愉快的时光,但结婚后出轨该男子在起诉离婚时隐瞒了自己的财产。法院:如果您分割财产,就必须赔钱!,她的丈夫小薇越来越觉得家庭生活平淡。自2016年底以来婚外情起诉离婚,小薇和小莉(化名)在婚姻之外的关系不正当。夫妻之间的关系破裂了。小伟在海沧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裁定,小薇于2020年以本人和小莉的名义购买了房地产,未在审理过程中宣布财产。考虑到小薇没有如实申报财产和婚外情的存在,法院从照顾孩子和保护妇女权益的原则出发,一审认定70房地产抵押和升值的百分比,即补偿款2949030元属于小红。在婚姻期间,小薇与他人的关系不当,造成了小红的精神伤害深圳商务调查,应向小红支付5万元的精神损害救济基金。
进行此案的法官指出,如果离婚案件的当事方未能如实申报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且在核实有意或重大过失后,则可以认为当事方已经隐瞒了共同的财产。夫妻的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可以分享更少或不分开夫妻共同财产的隐藏部分。如果一方隐瞒或转让财产,而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则他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将未加工部分的财产分割。
作为一个特殊的妇女群体,离婚妇女应充分注意保护其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该男子小薇已结婚出轨,没有如实申报财产。法院裁定他拥有该财产的一小部分,仅占该财产的30%。并向小红支付了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是离婚妇女权益保护的最大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