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提起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出于维护夫妻关系的考虑,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因此一些想要离婚的夫妻不得不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 ,但第二次起诉是有条件的。 那么第二次提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呢? 接下来,vning网小编就为大家解答一下。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第二次离婚诉讼必须在第一次离婚诉讼后六个月内,并且必须有新的离婚证据。 2. 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1、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相关资料,法院立案。 二、答辩阶段 (一)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二)被告人将收到人民法院的起诉书副本。 必须在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复。 被告十五日内未提出侦探社的,人民法院将照常审理并作出判决。 被告确实因非本人意愿的原因不能在十五日内答辩的,可以根据事实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由人民法院院长作出延期决定。 3.法庭审理阶段。 它包括以下程序: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主持调解的法官; 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终结。 3. 申请离婚有哪些特殊司法管辖区? 1、被告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嘉兴靠谱调查公司 ,在嘉兴出轨取证,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提起诉讼时,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与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都是军人的嘉兴侦探,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团级以上单位驻地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双方中国公民均在国外尚未定居嘉兴侦探事务所:二次提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被告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遂宁网小编整理整理的关于第二次提出离婚的条件的信息。 从上述可以看出,第二次提出离婚必须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后六个月,并且需要重新提出离婚。 离婚证据。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我们的律师,他们将为您提供专业建议。
嘉兴侦探事务所:二次提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4-05-09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