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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湖区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湖区政府办公室印发[2]
发布时间:2024-04-08 11:0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各直属有关单位:

《南湖区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3 月 30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南湖区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条例》(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精神,制定《浙江省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施翻倍行动计划》亩产”等文件嘉兴调查,按照《浙江省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用地调查技术方案》(浙江省工业用地调查技术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省国土资源厅[2015]36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函[2015]406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1、工作目的

按照省委、省政府“三整一拆”、“以地换空间”、“亩产倍增”行动计划等决策部署,对城镇低效土地进行再开发着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资源消耗更少的目标。 为支撑经济更大规模、更高质量增长总体目标,开展工业用地利用状况调查,全面摸清我区工业用地利用状况及其集约利用潜力,建立数据库深入了解工业用地利用现状和潜力,深化工业用地市场。 为工业化配置改革提供依据和依据,完善工业用地管理政策,推动工业用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调查内容和任务

(一)工业用地利用情况调查。 调查本地区工业用地面积、空间分布、开发利用状况、投入产出水平、用途变化、产权登记、市场交易等情况。

(2)工业用地利用潜力计算。 根据国家、省、区相关工业用地标准和城市更新、低效土地再开发计划、亩产倍增计划等相关规划,以及节约集约用地目标,测算工业用地利用潜力。

(三)工业用地数据库建设。 根据工业用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规范,以工业地块或企业为基本信息单元,建立工业用地调查矢量和属性数据库。

(4)工业用地调查现状及潜力总结分析。 按行业、区域、开发利用状况等对工业用地调查数据和潜力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深入探讨工业用地利用的特点、模式、存在问题以及途径和措施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调查对象及时间点

(一)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南湖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所有符合《现状土地利用分类标准》(GB/T21010-2007)的现有工业仓储用地(矿用地除外),包括未经法定程序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和土地面积1亩以上工业用地、改变用途的原工业用地、未利用或在建工业用地等

(二)调查评价时点。 调查评价时间点为2015年12月31日。

四、工作进展及成果要求

(一)工作进度安排

按照《浙江省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统一部署,2016年4月底前完成工业用地调查,形成区级调查结果。 主要工作步骤安排如下:

1、准备阶段。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经费和项目协作单位,召开工作动员会,完成相关人员培训。

2.数据收集阶段。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技术流程,完成国土资源、市场等有关部门对工业仓储企业用地供应、土地登记、商务登记、纳税记录、用电记录及相关项目的征集工作。监管、税务、统计、经济和信息商务、供电等。 竣工和调试的基本信息。

3.内部分析阶段。 综合分析土地供应、土地登记、工商登记、纳税记录、用电记录等对应关系,初步确定工业仓储企业基本信息清单和用地清单,并统一编号。 在基础数据收集的基础上,综合利用城乡地籍调查数据、地形数据、土地供应红线图、航空影像(或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等相关信息,创建1: 2000年规模工业用地调查工作底图。

4、实地调查阶段。 通过实地调查进一步核实相关投入产出数据与企业实际用地面积的对应关系,补充调查相关信息缺失的部分。

5.结果整理阶段。 按照调查结果规范要求,整理相关信息嘉兴婚外情调查取证 ,建立工业用地调查数据库,测算工业用地利用潜力,编制工业用地调查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