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admin 更新时间:2022-02-25
东莞侦探事务所婚礼前一天她背着丈夫和第三人约会在酒店被老公抓了衢州女子罗霞(化名)与丈夫冯强(化名)离婚案成为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规定的首例离婚损害赔偿案件。
案子
2021年3月,罗夏被介绍认识了冯强,在没有完全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依然完成了订婚仪式,并于同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宴会的前一天,罗夏被老公发现了出轨。之后,双方未能达成离婚协议,引发官司。
法庭现场
罗夏说,他们结婚后,发现双方性情不同,不适合同居,于是谈起了离婚,至今没有同居。然而东莞个人信息调查公司,双方未能就离婚达成协议,于是提出离婚。
冯强表示,两人离婚不是因为性格不合,而是因为罗夏的婚事出轨。他同意离婚,但要求罗夏出轨赔偿冯强五万元的损失。
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诉讼中,冯强明确要求罗夏赔偿5万元。因为罗夏承认自己结婚了出轨,所以她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大过错。冯强的主张有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如下:
1、准予双方离婚;
2、罗夏赔偿冯强5万元。
法官声明
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扩大了婚姻中无过错方可主张的损害赔偿范围。这一包罗万象条款扩展的灵活性、抽象性和不确定性,在最大程度上和范围内离婚后出轨,将一切因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行为纳入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并得到当事人支持的范围。法庭。也为法院审理重婚、家庭暴力以外的离婚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官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可以根据相关事实对申请作出决定。
本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可以说与一般侵权责任法中的损害赔偿同源,但不能完全等同。不同的是,离婚损害赔偿只是较大的损害赔偿概念中的一小部分,不仅在制度、功能、基础等方面存在差异,而且还受制于严格的条件:
1、就本题而言,离婚损害赔偿仅适用于因行为过错而离婚的夫妻双方,并要求索赔人无过错。
2、在条件上,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具备符合民法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条件的离婚条件。虽有过错,但过错不属于第1090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未导致离婚结果的,也不能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此外,还必须满足:
1、过错方的破坏性行为造成了损害;
2、过错方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离婚损害赔偿虽然有严格的条件,但法官可以根据认定的情况和常识和常识,判断过错方是否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酌情作出决定。
最后,请注意!
婚姻不容易,但要做到并珍惜。希望婚姻各方都能树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的婚姻观和家庭观,不把婚姻当儿戏,切实履行夫妻在家庭生活中的忠诚 有义务维持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配偶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已分居一年,一方再提起离婚诉讼的浙江衢州:婚礼前一天新娘出轨被发现,离婚期间新郎获赔5万元,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有权要求赔偿:东莞侦探事务所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重大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