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侦探:确定重婚罪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我发现我的配偶已经走出墙了。我需要什么证据来确定另一方的重婚?昨天,海淀法院案件备案处发布了一份研究报告,称由于证据不足,大多数起诉受害者的重婚案件都被撤回。因此,法官提醒受害者收集三类证据重婚案件中私生子的取证,包括新结婚证和非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海淀法院法官严军说,自2000年以来,法院共受理重婚刑事案件36起,其中,受害人提起的个人起诉案件16件,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案件20件。但是,统计发现,公诉案件是通过对被告定罪而结案的,而私人起诉案件大多是通过撤回结案的。
其中,除了一名屡次获得结婚证书的被告被判犯有重婚罪外,另有两名被转移到公安机关继续审理调查,其余案件由私人检察官撤回结案。情况。
在撤回诉讼的这些人中,有些人在法官的调解下与被告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并通过经济补偿,道歉等方式获得了受害者的宽恕。其余大部分是因为私人检察官的调查 取证不足以获取足够的有罪证据,并且由于证据不足或其他程序上的原因而撤诉。
根据严军的说法,今年法院受理的几起重婚案件中深圳重婚取证,只有一个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私人检察官赵女士说,她和丈夫宋先生于1989年结婚确定重婚罪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并已婚。孩子们。 2005年,该房屋被拆除,并获得了超过800万元的拆迁资金。宋先生带着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家出走。赵女士从许多渠道询问。宋先生最初是通过一个朋友在家里与保姆一起偷偷摸摸的,现在两人以夫妻的身份生活在一起,并育有两个孩子。赵女士认为自己的丈夫犯了重婚罪,因此向法院提起了私人刑事诉讼。
为了调查宋先生和第三方的刑事责任,她在丈夫陪同第三方分娩时从医院找到了医疗信息,并从居委会中找到了地址丈夫与他人同住并进行人口普查登记。 。依靠这些证据,赵女士的请求对令人心痛的人提起了诉讼,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法官提醒,应提前收集三种证据
海淀法院发现,重婚的私人检察官处于不利地位,只能单方面陈述该案,或者只能提供其配偶和他人所生子女的照片,以及亲戚和朋友的几句话
嘉兴侦探法院建议受害人在起诉前应注意收集犯罪者的新结婚证,非婚生子女的出生证以及亲戚的证词,作为指控犯罪者的证据。重婚。同时,提起这种私人诉讼的目的是惩罚被告,通常无法获得经济和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如果该方对此有要求,则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