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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疫情零病例曾上街乞讨:传染性强已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23-12-23 11:04

浙江省海宁市发生一起由无家可归的乞丐引发的局部疫情。 2022年4月7日上午,海宁市公安局通报了本轮疫情零号病例搜寻情况。

海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何玉峰介绍,4月2日晚嘉兴私人侦查,海宁市“4.2”疫情首例确诊病例杨某某报告阳性后,嘉兴、海宁两地——各级流通排查和追溯小组集中优势力量,全面开展流通排查。 针对杨某某到访的建中裁缝店、工作场所、居住地等重点风险场景嘉兴正规调查公司 ,分组开展排查工作。

侦查人员对人群聚集的建中裁缝店进行监控视频分析时发现浙江海宁疫情零病例曾上街乞讨:传染性强已立案调查,一名身穿灰白色衣服的男子在该店停留了较长时间。 随后,在对沙四浜、芙蓉枝街相关病例进行排查时,发现该男子与陆续出现的感染阳性病例有关,且该男子有频繁咳嗽等异常行为。

警方立即成立专门的“零号案件”核查组,对该男子展开全面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男子是一名流浪乞丐,曾进入下市街多家店铺乞讨。 通过比对发现,与这名男子同一时间、同一空间的阳性病例有十余例。 调查还发现,该男子夜间曾在无人值守的商店、公共厕所等场所停留。 卫生部门对他停留的地方和留下的物品进行了采样检测,发现多个样本呈阳性。

经进一步调查,警方确认该男子为蒋某某。 4月6日凌晨,在海宁市、桐乡市公安机关和当地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江某在桐乡市土店镇被找到并控制。 连夜被带回海宁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 ,结果为正。

4月6日下午,嘉兴市COVID-19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紧急通知,寻找零号病例的接触者。 据透露,蒋某某,男,51岁,无家可归的乞丐,是海宁市“4.2”疫情零例病例。 3月29日从省外高风险地区流入嘉兴市,传染性较强,拒绝配合流量调整工作。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蒋某某在嘉兴市的活动轨迹显示,他于3月29日晚乘坐D3059次抵达嘉兴南站,并在南站附近停留。 3月30日10时59分,他乘坐出租车离开南站; 4月5日中午至上午,海宁市下石街道紫阳街道周边、下石街道沙四浜社区周边; 4月5日下午,桐乡市土店镇。

海宁警方提醒,如与姜某有密切接触,请立即停止活动,避免与他人接触,保护好自己,并拨打110或致电居住地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告并配合疫情调查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4月7日,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 4月6日17:00至24:00,海宁市在集中隔离人员和“三区”核酸筛查中新增病例16例。 对于那些最初筛查呈阳性的人,经过复核后结果全部呈阳性。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海宁市累计报告本地新冠肺炎阳性病例110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