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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秀洲法院审理了一起商标侵权案。 原告是国内知名红酒生产企业,拥有多个驰名商标。 经调查,原告发现被告张某某及A公司涉嫌经营其业务。 商铺及1688平台店铺销售侵犯原告商标权的商品,遂提起诉讼嘉兴证据调查公司,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3万元。 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却因为原告的举证方式立刻变得更加复杂。 原来,庭审前,原告已将被告在1688平台商城销售涉嫌侵权商品的网页证据以及该公司及商标知名度的网页证据上传至1688电子证据平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保管。
休庭期间,审判长组织原告、被告双方对原告在电子证据平台上提供的证据进行了核实。 通过检查证书的真实性、检查网页的完整性、确定证据的相关性,他可以快速判断电子证据。 证据的强度。 不到5分钟,原、被告就完成了证据的出示和质证。 被告对原告利用该平台取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 这让审判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从而彻底避免了法官难以判定电子证据真伪的困境,为后续案件事实的查明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什么是电子证据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的快速发展,人们的行为逐渐从“线下”向“线上”转变,导致反映当事人社会关系的证据主要以电子数据为代表。 电子证据,简单地说,如电子邮件、网上交易信息、微信、QQ等社交媒体的在线聊天记录、网站域名、网页等嘉兴私家侦探调查,作为一种电子信息“高水平”举证方式解决商标侵权证据问题203万元,存在于虚拟数据空间中。 ,这就决定了它本身具有技术依赖、不稳定、易篡改的特点。 此类电子信息只有通过技术手段固定保存后,才能成为法院判断当事人法律关系的主要事实依据。
近年来,秀洲法院办理的多起民商事、刑事案件中都使用了电子证据。 单宗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数量从2018年的22件增加到2019年的42件。
下一步,嘉兴法院将充分发挥区块链上证据和事实的锚定作用,用证据推动诉前调解,让公众和律师更加便捷地诉讼,为法官服务。办好案件,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开,真正体现嘉兴法院的司法服务质量,体现嘉兴法院的司法温暖和司法责任!
来源丨秀洲法院
编辑| 陶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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