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私家侦探: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家统计局、市统计局嘉兴调查组切实做好城乡住户一体化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组、市统计局同意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城乡一体化入户调查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年 9 月 11 日
关于认真做好城乡一体化入户调查工作的意见
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总队市统计局
(2012 年 9 月)
按照国家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通知》 调查加强分市县入户调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2012]9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入户调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全市城乡一体化入户调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城乡一体化入户调查工作
开展城乡一体化入户调查工作,统一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支出指标,建立城乡一体化入户调查体系,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加快收入信息监测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党、政府和社会对居民的要求。 满足生活条件信息化需求,对合理制定收入分配政策、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我市“三城一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城乡一体化入户调查工作不仅专业强、任务重正规的调查公司 ,而且需要大量抽选调查户配合,组织难度大。 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2、按时、高质量完成城乡一体化入户调查任务
(一)坚持严谨有序的原则。 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嘉兴国调总队)和市统计局制定《全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方案》(另行印发),并组织样本选取工作今年下半年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为确保11月份试记,新样本将于12月1日正式启动,并向社会发布“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2013年。
(二)坚持“本地统计”原则。 城乡一体化入户调查工作由嘉兴国调总队牵头,市统计局协助,各县(市、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统计部门负责按照“地方统计”的原则组织实施。 同级有关部门、有关镇(街道)、华中村(居、社区)委会应当配合。
(三)坚持代表性原则。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住户调查计划规定的抽样框、抽样方法、抽样程序和样本量抽取调查样本。 根据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样本量必须保证调查样本代表性的要求,共选取本市城乡住户188户进行调查,具体分布为:5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有 17 家,南湖区 17 家,秀洲区 16 家,嘉善县 30 家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家统计局、市统计局嘉兴调查组切实做好城乡住户一体化工作,平湖市 30 家,海盐县 30 家,海宁市 30 家,桐乡市 30 家。 全市城乡住户调查样本量为1880户(户),具体分布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50户(户)、南湖170户(户)秀洲区160户(户)、嘉善县300户(户)、平湖市300户(含嘉兴港区20户)、海盐县300户(户)、海宁市300户(户),桐乡市300户(户)。
三、切实保障城乡一体化入户调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嘉兴市私家侦探成立全市城乡一体化入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任组长,嘉兴国研组、市统计局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负责人及宣传、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农业经济、总工会负责人市级其他相关部门为会员。 领导小组下设嘉兴国调总队(市统计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城乡一体化入户调查工作。 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要成立城乡一体化入户调查工作领导机构,由负责人领导。 。 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配合嘉兴民间调查,加强宣传动员,支持嘉兴国家调查队和市统计局组织实施城乡一体化入户调查工作。
(二)加强调查力量。 按照《全市城乡一体化入户调查方案》,各地要根据调查任务配备调查力量。 原则上每个样本社区应配备调查3至4名,每个村(社区)应配备监督员1名。 每10~20户户口配备助理调查1名。
(三)强化资金保障。 城乡一体化入户调查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地方政府承担。 除保证样本选取所需的一次性大样本调查经费外,市财政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须分别调查统计部门调查工作经费、城乡抽样账户补助、助理调查补助等,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调查工作需要。
(四)加强舆论宣传。 各地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改革的必要性,做好改革方法和结果的分析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采取措施落实样本记账处理,提高记账配合程度。 要加强业务培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