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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侦探社:将其勒死并扔进维莫山洞!
发布时间:2023-07-29 17:19

嘉兴侦探社:将其勒死并扔进维莫山洞!被告杀人前已入狱被告人李正虎,男私家侦探招人嘉兴 ,1990年**月**出生,户籍号5326221990********嘉兴出轨证据调查,壮族,初中文化,户口所在地云南省盐山县,住某某。2007年8月17日因犯抢劫罪被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满后于2009年8月16日刑满释放。 。 2018年5月3日,他因涉嫌抢劫罪被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刑事拘留。 2018年5月9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盐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盐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2018年6月15日被盐山县公安局逮捕。

该案由盐山县公安局审结。 被告人李正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移送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院于2018年9月6日受理该案,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 2018年10月19日,法院首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8年11月23日重新报告; 2019年1月7日,法院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2月8日重新报告。本院于2018年10月7日、2018年12月24日、2019年3月9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查处

1、2018年2月23日23时左右,被告人李正虎怀疑妻子卢某某出轨,要求其解锁手机密码查看手机,卢某某拒绝,双方发生口角。 次日凌晨3点左右,两人又因查看手机发生争吵。 争吵中,李正虎双手勒住卢某某的脖子,随后将卢某某装进编织袋,用摩托车运至山洞处置。 李正虎逃离现场,藏匿于浙江省嘉兴市。 2019年5月3日,在盐山县某酒店,公安机关将作案后逃离嘉兴市返回盐山县藏匿的李正虎抓获。 5月7日,据李正虎供述,公安机关在盐山县围磨乡斗郭村一处名为“贵帅凹”的山洞内发现一具女尸。 经鉴定燕山男子怀疑妻子出轨,将其勒死并扔进维莫山洞!,死者为卢某某。 排除颅脑损伤、胸腹部机械伤、中毒等情况后,结合案件调查,分析得出,死者卢某某不排除因他人颈部被勒颈而导致机械性窒息的可能性。

2、2018年4月23日21时许,被告人李正虎携带准备好的刀具、绳索、胶带等,乔装进入浙江省嘉兴市兴虹路顺通快递店。 他用绳子、胶带将受害人张某某绑起来,抢走其斜挎包、钱包、戒指、手环、苹果手机,并胁迫张某某说出银行卡密码。 随后,李正虎拿着钱包里的银行卡到嘉兴市中山路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提取现金3.37万元。 经鉴定,钻戒价格为6400元(6400.00元),翡翠手镯价格为15000元(15000.00元)。

 

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 2、证明文件:户籍证明等; 3、证人卢某某、李某某等的证言; 4、被害人张某某的陈述;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正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 被告人李正虎采用暴力手段抢夺他人财物。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的规定。嘉兴侦探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的,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