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育部(中国)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位证书或境外(境外)学位证书扫描件;
(5)根据应聘职位要求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海外学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海外学历和学位证书;
(6)本人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附件5)扫描件;
(7)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版。
3、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6月8日-6月9日,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考试。 对于不符合考试录用比例的职位,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情况决定取消招聘职位。
初审未通过的,可重新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自重新报名之日起1日内完成。 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10日17:00。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请参阅招生单位通知。
(二)笔试、资格审查、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 问题由嘉兴市检察院统一提出。 笔试初步安排在6月中旬。 具体时间请以门票为准。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附件5),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候选人。 最后两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一)《嘉兴市检察院司法人员招聘申请表》原件(申请表采用A4纸打印,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
(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户口簿首页、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有)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放弃资格审查的,相应予以更换。 按资格复审比例从高到低依次填报,成绩相同的依次填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各招录检察院通知申请人。
3.面试
面试由各招录检察院按照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的安排组织。 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 拟录用的应聘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及格或以上。
面试结束后,按照规定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 总结果将在嘉兴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各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及检查
体检、考察由各招考检察院组织。 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相关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各招聘检察院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受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状况、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 并核实主体是否符合司法工作人员录用条件。 检查结果仅作为录取依据。
(四)宣传招募
拟招聘人员信息将在嘉兴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各招聘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招聘手续。 对反映可能影响就业问题且证据确凿的嘉兴查人,不予受理。 如果举报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将暂停招聘,直至做出是否录用的决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推荐人而出现空缺的,各招录检察院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缺。